香港乾坤國學院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院致力于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淀國學底蘊,提升人文素養,跨圈子跨平臺跨行業跨區域整合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人才,讓中華文化展現出時代風采和永久魅力,為維護祖國統一,和諧發展,助力中國夢做貢獻。
第二條 本院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成立的合法機構。學院嚴格遵守中國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域法規,弘揚中華國學文化,促進國學文化科學創新發展,抵制一切不利于祖國的言行,維護我們祖國的尊嚴和形象。
第三條 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為祖國的繁榮昌盛,為早日實現中國夢而努力。本院始終堅持不忘初心,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為民造福,服務社會的理念開展工作。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完全執行國家關于傳統文化發展的方針政策。推進國學文化的研究、發展、傳承,加強傳統文化交流與合作,在實際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積極傳播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在引導我們自身言行的同時,為提高國民素養,增強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社會影響力,提高中華民族的文化實力和國際地位而貢獻力量。
第五條 科學的、積極的研究和發展傳統文化國學易學學術,破除迷信,科學發展,宏觀了解國內外文化動態,搜集、整理國學書刊和文獻資料,認真分析并收集對現代社會發展有實效的國學成果。
第六條 不定期的聯合相關高校,在國內外組織中華傳統文化討論或報告會等會議活動,旨在傳播華夏五千年智慧文明,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第七條 幫助有國學文化研究成果、科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學者或有實際困難的文化研究者解決難題,并不定期向社會提供幫助或贊助。
第八條 通過本院的區位優勢和綜合實力平臺,不斷挖掘國學經典周易智慧精髓和易學民間高人、奇人,向國內外各界推薦優秀國學文化人才,切實更好的為大眾服務。
第三章 研究員
第九條 本院學術專業的研究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熱愛祖國,熱愛中華傳統文化。擁護本院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院的意愿。
(三) 遵紀守法,遵守規則,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水平技藝,誠信服務民眾。
第十條 研究員加入的程序:
(一) 提交書面申請。
(二) 本院學術委員會、專家評審委員會審核批準后,頒發研究員證書及徽章。
第十一條 研究員權利: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院章程,維護本院合法權益。
(二) 積極參加本院活動,享有優先權。獲得本院各種傳播途徑的國內外各大平臺的宣傳和推廣。
(三) 參與對口專業研究部具體業務服務。誠信服務大眾,實事求是,決不允許以本院名義欺騙百姓,不允許搞封建迷信活動,要以過硬的本領為民服務;要以幫助民眾為己任,科學傳承祖國傳統文化。
(四)組織、指導研究員開展課題研究與學術交流活動,提升研究員技術水平。
(五) 研究員證書每年審核一次,對不學無術或嚴重違規違紀者,本院將予以勸退或除名,同時交回研究員證書。
第四章 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本院院長、總監、執行院長、技術院長、副院長、秘書長、顧問、理事等職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中華傳統文化,率先遵守本院章程。
(二) 從事傳統文化領域工作五年以上。
(三) 在弘揚傳承國學傳統文化方面有較大貢獻或成績顯著者。
第五章 學術組織
第十二條 本院專家評審委員會專家委員、學術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熱愛中華傳統文化,率先遵守本院章程。
(二) 從事傳統文化領域工作研究五年以上,有較大貢獻或成績突出者。
(三) 品行好,誠信務實,有較好的國學文化專業技術水平,能夠勝任專業研究部的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院運營方。
香港乾坤國學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